1、編制目的
為貫徹落實“安全第一、預防為主、綜合治理”的方針,規范企業應急響應程序,完善應急管理機制,提高突發事故應急處置能力,有效預防可能發生的事故,最大程度減少或控制事故及其造成的損害,保證員工安全健康和公眾生命安全。
2、編制依據
按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》、《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》以及《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,制定本公司預案。
3、工作原則
(1)以人為本,科學管理的原則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作為首要任務,在事故未發生時充分做好預防工作;在事故發生后,立即營救受傷人員,組織撤離或采取其他措施,保護危害區域內的其他人員。充分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,發揮專家、專業救援力量和人民群眾的作用;實行科學民主決策,采取科學的管理方法,采用先進的檢測、檢驗、監測手段、救援裝備和技術,迅速控制事態,消除危害后果。
(2)統一領導,分級負責的原則。在區政府的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,經貿局和有關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,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。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,具有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職責。
(3)屬地為主,分級響應的原則。在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后,事發單位必須作出“第一反應”,果斷、迅速地采取應對措施,組織應急救援隊伍,先期到達事故現場進行有效處置,全力控制事態發展,切斷事故災害鏈,防止次生、衍生和耦合事故(事件)發生。同時,應立即向上級部門報告事故情況。上級部門迅速對事故作出判斷,決定應急響應行動。
(4)預防為主,平戰結合的原則。貫徹落實“安全第一,預防為主”的方針。一是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實現本質安全,盡可能防止事故發生;二是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情況下,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,達到降低或減少災害的影響。為此,平時要做好預防、預測、預警和預報工作,搞好應急預案的演練,使各專業救援組織和群眾熟悉應急救援的基本技術、方法和技巧,掌握自救和互救的知識,提高應急響應系統的整體救援能力。